“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犯罪嫌疑人开设、购买多个银行账户,用于支付结算电信网络诈骗赃款的情形。”
“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相关业务会受限,个人信用也有可能受损,我们常说的‘断卡’‘断网’行动就是为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日前,静安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朱炫伶应邀为华南商业银行上海分行作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律法规的普法。她用生动鲜活的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与银行员工零距离互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今年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这是一部专门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制定的“小切口”法律。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活动,离不开金融、电信、互联网等业务,他们利用这些技术和服务实施骗术、转移资金等。因此,加强对这些行业领域的治理是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关键和重点,也是难点。静安区检察院快速反应,积极筹备《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普法课件,主动开展普法宣传,及时送法入企业。
朱炫伶从立法背景、重点法条、典型案例三部分进行阐述,将抽象的法条与具体的银行业务相结合,紧紧围绕金融机构反诈治理工作、综合措施以及法律责任,详细解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具体举例,帮助银行职工正确认识反诈工作的重要性,以及作为金融从业人员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中需要承担的责任;在案例分享环节,朱炫伶以静安区检察院实际办理的三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为例,从案情分析、调查取证、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等环节进行了深入讲解。
“如果发现自己银行账户被别人用于犯罪怎么办?”
“怎么样才能做好银行的合规工作,减少法律风险?”
现场观众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纷纷提问,朱炫伶一一解答: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卡被盗用,甚至被用于违法犯罪,本人需要立即向司法机关报案,并第一时间联系银行采取注销、冻结银行卡等措施进行自我保护;银行工作人员应当把日常工作做细做实,遵循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强风险监测等。
加强银行工作人员的守法合规意识,提升消费者的法治意识,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下一步,静安区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持续“线下”送法进企业,推广“线上”普法漫画等,不断扩大反诈覆盖面、丰富法宣形式,与金融、电信、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一起筑牢资金安全“防护网”,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讯员 乔等一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