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3日讯(通讯员 刘训忠 李琳)“感谢你们细心的督查,看住了我们村的‘钱袋子’,没有让村集体损失一分钱,我们搞好乡村振兴的劲头更足了......”近日,郴州市北湖区保和瑶族乡同心瑶族村干部群众握着北湖区纪委监委干部王淑琴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事情要从今年3月份的一次投诉说起。在区纪委监委“互联网+监督”信息中心工作的王淑琴,负责平台上投诉信息的分析与处理工作。当时,耕地抛荒复垦复种补贴和造林补助打入村民“一卡通”账户刚刚结束不久。
“滴滴!”监督平台上一条投诉信息跳了出来,正是涉及耕地抛荒复垦复种补贴和造林补助的。“保和瑶族乡同心瑶族村村干部占用他人指标冒领2021年补贴资金问题......”
王淑琴陷入到思考当中。耕地抛荒复垦复种补贴和造林补助是中央、省、市、区重点扶持的项目,在“众目睽睽”之下,真有人敢违规违纪动这笔钱的“歪心思”?
王淑琴立马将投诉件转给了区自然资源局,责成相关人员限时调查处理。
不久,王淑琴收到了区自然资源局的反馈意见,认定“该村干部领取补贴资金不违规。”
他们给出的理由是:“村干部领取的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实属同心瑶族村村委会集体经济补助,村委会为方便存取,便商议采取直接将造林补助4600元打入村干部‘一卡通’个人账户,再由村干部交给村委会。”
“是为了方便工作,个人代村集体领取补贴资金?真是这样么?”王淑琴脑中出现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本着对村干部与村集体负责的态度,王淑琴又展开了更加细致的工作,很快发现了几个疑点:为什么属于集体的奖补资金要发放到个人账户?补贴款2021年底就发放到村干部的‘一卡通’账户上了,他为什么没有及时将补助款转入集体账户?
随后,王淑琴联系乡村振兴监督组立即成立调查组,前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保和瑶族乡相关股室(站所)开展进一步核查。最终调查组认定这个行为是违规行为。
为了堵塞“村级补贴资金个人领取,个人不返还给村委会账户”的监管漏洞和村干部违纪违法风险,守护好村集体的“钱袋子”促进乡村振兴,王淑琴又和同事们一起做起了“后半篇文章”。
区纪委监委责令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立即对耕地抛荒复垦复种补贴发放等情况开展“地毯式”自查,重点检查由个人代领的村集体耕地抛荒复垦复种补贴是否及时转入村集体账户问题。
同时,借助巡察力量,对造林补贴项目竣工验收疑似违纪情况,移交至区委第三巡察组深入调查,并对全区乡村两级开展针对性的宣教,监督他们完善补贴资金领取办法,严禁个人代领集体补贴资金。
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核查出全区抛荒复垦复种补贴发放中存在15人次未及时将代领的耕地抛荒复垦复种补贴转入村委会账户问题,涉及资金16万8千多元,现已全部返还至相应村委会账户。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忠诚履职做好巡察监督,守好村集体‘钱袋子’以及群众的利益,让乡村振兴的好政策能普照在北湖区的大地上。”北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