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预防打击电信诈骗及下游关联犯罪,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的工作思路,多角度出手,打好反诈“组合拳”,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一、案件专人专办
2021年3月,石楼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受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在与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后发现,电信网络诈骗及下游关联犯罪类案件在本地急剧增加,针对此种情况,石楼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出击,探索“类案专人专办”工作模式,办案中统一掌握证据标准、量刑标准,在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同时,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二、凝聚多方共识
针对电信诈骗案件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区别,与法院、公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文件精神,在主观故意认定、证据标准及量刑标准等方面达成共识,便于法院适用简易、速裁程序。
三、坚持宽严相济
对“卡头”“卡贩子”和具有出租、出售多张、多次等严重情形的坚决予以打击,对于初犯、偶犯的在校学生、老年人及具有主动认罪认罚、积极退赔情节的嫌疑人,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2021年,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各类电信诈骗下游违法犯罪案件32件61人,全部适用认罪认罚。
四、加大宣传力度
针对“电信诈骗”犯罪的常见类型、惯用手法等,线上通过石楼检察微信公众号、本地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线下开展法治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各种类型的法治宣传;同时配合当地公安、金融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五、加强源头治理
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行业暴露出的监管漏洞,向当地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6家金融单位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通过对2021年以来办理的一批涉“断卡”专项行动案件进行以案说法,建议银行完善行业监管漏洞,督促及时整改,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利用银行卡犯罪案件从源头上扼杀。
牢记“三不一多”原则
未知链接不点击
陌生电话不轻信
个人信息不透露
转账汇款多核实
(石楼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