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鄱阳守好群众“钱袋子”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胡某等7人诈骗案,被告人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他6名被告人分别受到刑罚处罚。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高发多发,一些群众的看病钱、养老钱等被诈骗分子席卷一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鄱阳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对电信网络诈骗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方位、全链条打击一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助群众守护好“钱袋子”。2021年,该院审结涉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件105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王健运 张住强)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