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份以来,按照省公安厅部署要求,临沂公安迅速行动,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全市集中打击处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百日攻坚行动,依法打击震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行动取得了初步效果。
结合反诈防赌等方面宣传工作,临沂公安组织民警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走访企业职工,帮助他们了解掌握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劳资纠纷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企业负责人及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规范意识。教育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并表明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决心。主动协调用工、债务双方开展对话,及时化解矛盾。
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3260余人次、警车640余车次,发放宣传材料33000余份,会同相关部门召开协调对话会议60余次。
结合市联席会议关于欠薪线索排查工作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辖区派出所会同本级党委政府和人社部门,对欠薪不稳定因素实行定期滚动排查上报,分县局及时进行分类汇总、深入研判,本着“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的原则,及时预警稳控。全市公安机关通过走访排查、“12345热线”转办等摸排欠薪线索110余条,及时通报人社部门,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化解。
主动强化与人社局、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查清欠薪源头、欠薪主体,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先期化解处置和教育引导工作,同时,为欠薪群体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尽可能防止矛盾激化。
全市公安机关立足本职,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打击不松的原则,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三个一律”,即“线索一律最快速度核实,案件一律最严标准侦办,欠薪一律最大可能追回”,严打拒不支付劳动违法犯罪,对人社部门移交案件,第一时间审核,符合条件的第一时间立案查处。对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细化侦查方案、强化侦查措施、深入侦办案件,强化抓捕和追逃工作,对犯罪嫌疑人坚决打击处理,实现侦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2021年11月1日以来,临沂公安侦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为79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41.8万元。办理欠薪类治安案件5起,治安处罚5人;参与摸排欠薪风险110余个(参与化解56个),协助283名农民工追回欠薪资金860.42万元。
相关案例
01
平邑县公安局针对平邑县地方镇赵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线索,多次传唤赵某,对其进行调解和法律教育。在各单位共同努力下,赵某已还清120余名被拖欠工人的工资共计500余万元。
02
1月12日下午,蒙山公安分局接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案件称:平邑县柏林镇瀚泽建筑材料经营部共计拖欠农民工2021年4月至12月工资76万余元,虽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仍拒不履行。2022年1月12日,蒙山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经查,平邑县柏林镇瀚泽建筑材料经营部系李某波和其父亲李某在柏林镇盛安建筑材料公司院内开办的一加工石子的企业。从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该经营部共计拖欠17名农民工工资760499元。2021年10月27日,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2021年1月3日,盛安建筑材料公司支付给李某波75000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但李某波和李某将此款转移,用于偿还了贷款。李某波和李某转移财产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2年1月13日和1月14日,蒙山公安分局分别对李某波和李某采取了强制措施。2022年1月17日,在蒙山公安分局积极协调下,李某向17名农民工支付了10万元工资,双方签订了偿还协议。
警方提醒
广大用工单位要树立法治意识,认真履行法律义务,依法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切莫以身试法,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广大农民工朋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留存工资支付凭据。如本人工资未能及时足额发放,请立即与用人单位反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尽早向当地劳动监察、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反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诉求。对以非法手段讨薪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以及采取敲诈、勒索、胁迫等方式索取工程款、材料款、劳务款或农民工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平安临沂)